微震动起来。
然后,更神奇的事情发生了!
他们竟然调头就跑,比兔子还快,扬起一片尘土,周围的断壁残垣似乎都因为这突然的变化而颤抖起来,我站在原地,感受着这由我一手造成的震撼场面,心中充满了自豪。
我勒个去,这效果也太好了吧!
我正暗自得意,突然感觉身后有人靠近。
“这招,挺酷的啊。” 一个低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,那声音就像一阵冷风吹过我的后颈。
我正沉浸在“奥特曼附体”的喜悦中,突然感觉身后一股凉风袭来,凉飕飕的,让我不禁打个寒颤。
还没等我反应过来,一个身影就从旁边废墟里窜了出来,速度之快,堪比博尔特。
这人穿着一身脏兮兮的衣服,脸上也糊满了灰,要不是他突然出声,我差点儿把他当成新物种。
他脖子上挂着一个很特别的、锈迹斑斑的金属牌子,在灰暗的环境中若隐若现。
他装出一副瑟瑟发抖的样子,小心翼翼地朝我靠近,活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。
“你是谁?在这里干什么?”我双手叉腰,摆出一副女王的架势,毕竟姐可是有超能力的人。
“我叫程越,我好害怕……”他抬头看着我,一脸崇拜,“刚刚看到你把丧尸弄走了,你好厉害!”他在说话的时候,眼睛不自觉地往我的手上瞟,那眼神里除了崇拜还隐藏着探究。
虽然他装得挺像那么回事儿的,但我总觉得他的眼神里闪过一丝狡黠,就像……
怎么说呢,就像鲁迅笔下的猹,在瓜田里上蹿下跳。
不过,被人崇拜的感觉还是蛮爽的。
我心里暗自得意,看来我的超能力不仅能保命,还能提升个人魅力值。
而程越呢,估计这会儿正琢磨着怎么跟我套近乎吧?
跟程越简单地交谈了几句后,我准备回我的“秘密基地”。
毕竟天色渐晚,在这个危机四伏的鬼地方,还是早点儿回去比较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