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学六年。
我抢了女同桌林浅整整三年的午饭。
那时候的我,是班里出了名的混世魔王。
而她,是永远穿着洗得发白校服瘦得像豆芽菜一样的优等生。
我抢她的饭,她从来不反抗,只是红着眼睛死死盯着我。
后来初中毕业,我们断了联系。
听说她考上了重点高中,大学去了名校,一路开挂。
而我,混了个普通二本,在职场摸爬滚打,成了个随时可能被优化的老油条。
直到今天。
我收到了一家上市公司的面试通知。
九十年代末的小县城,日子过得慢悠悠的。
我们那所小学,就在县城边上。
班里的同学,大部分家里条件都差不多。
那时候大家也没什么攀比心。
谁要是有个新款的文具盒,或者穿双带牌子的运动鞋,顶多也就是多得几个羡慕的眼神。
但林浅不一样。
她是真的穷。
穷得那种,一眼就能看出来的格格不入。
她是我们班最不起眼的存在。
永远低着头,留着厚厚的刘海,遮住了大半张脸。
那身校服,领口都磨破了边,袖口短了一截,露出一双干瘦的手腕。
她不爱说话。
老师**,她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哼。
下课了,别的女生跳皮筋抓石子,玩得疯疯癫癫。
她就一个人坐在座位上,手里永远捧着书,像个只会做题的哑巴丫头。
我和她是同桌。
那时候老师讲究“一帮一”,把我这个捣蛋鬼安排在她这个学霸旁边。
美其名曰:近朱者赤。
可惜我这块顽铁,不仅没变红,反而差点把她给烫着。
我对林浅印象最深的,就是每天中午的午饭时间。
那时候学校没有食堂,大家要么回家吃,要么在学校门口的小饭桌包饭。
每天中午放学铃一响。
大家就像出笼的神兽,一窝蜂往外冲。
空气里到处弥漫着饭菜的香味。
只有林浅不动。
她总是等到教室里的人都**了。
才悄悄从那个用旧布拼成的书包里,掏出一个塑料袋。
袋子里,永远是两个馒头。
不是那种白白胖胖的大馒头。
而是那种颜色发黑掺了杂粮甚至还能看到玉米棒子碎屑的“黑面馍”。
那时候正是长身体的时候。
大家都在吃鸡腿吃排骨。
她就一个人躲在操场那个背风的墙角。
就着凉水,啃那个像石头一样的干粮。
有一次我忘带钥匙,中午回不去家,只能在操场瞎晃悠。
正好看见这一幕。
大冬天的,北风呼呼地刮。
她缩成小小的一团,双手捧着那个黑乎乎的硬馒头,用力地啃。
那馒头不知道放了几天了。
硬得离谱。
她咬一口,都要费好大的劲,腮帮子鼓鼓的,半天咽不下去。
甚至因为太用力,身体都在微微发抖。
我躲在树后面,看着她那副样子。
心里莫名其妙地就像被谁狠狠揪了一下。
那个年纪的我,不懂什么叫生活艰难。
我只知道。
我那个当屠户的老爹,每天逼着我吃的大鱼大肉,我都吃腻了。